首页 > 诗文 > 张煌言的诗 > 生还四首 其二

生还四首 其二

[明代]:张煌言

痛定悲畴昔,江皋望阵云。飞熊先失律,骑虎竟孤军。

卤莽焚舟计,虺隤汗马勋。至今频扼腕,野哭不堪闻!

张煌言简介

唐代·张煌言的简介

张煌言

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
张煌言共有诗(334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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